2025年9月1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制定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正式生效,这标志着AI生成内容安全治理迈出关键一步。《标识办法》提出强制添加显式和隐式标识等规范要求,即用AI生成的每一段文字、每一张图片、每一条音频、视频,都必须强制亮明“数字身份证”。显式标识需让普通用户“一眼可见”,如在AI生成文章的开头或结尾添加文字说明,在音视频内容中加入语音提示或特殊图标;隐式标识则需在文件元数据中嵌入“隐藏信息”,包括内容属性、服务商信息及唯一识别编码。该政策的核心意义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治理体系:《标识办法》承接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的基础法律框架,并与2023年8月实施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23年10月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共同完善了我国内容协同治理的体系。明确主体责任:对不同主体设置了不同义务,服务提供者有义务确保其生成的内容符合标识要求,并主动添加标识;传播平台需要核验文件元数据中是否含有隐式标识,并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应用分发平台则需在应用程序上架或上线审核时,核验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功能。推动行业规范发展:通过强制标识,倒逼企业建立合规体系,促使企业将伦理考量融入技术研发全流程,同时提高内容使用的透明度,重塑公众对AIGC技术的信任基础。提升我国话语权:《标识办法》是全球首个由政府主导,同时通过技术标准化进行强制性实施的治理模式,为全球内容治理提供了范本。在《标识办法》正式生效前,包括腾讯、抖音、快手、B站在内的多个平台已分别针对该办法出台了细化规则。例如,抖音平台发布公告进一步规范平台上的AI内容创作与传播,并上线了内容标识功能和AI内容元数据标识读写功能,可协助创作者为AI内容添加提示标识,并为内容溯源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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