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本科应届生返乡就业有多项政策支持,具体如下:生活补助:与市重点产业相关企业签订 3 年(含)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在三明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 6 个月(含)以上的新招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 500 元,最高可享受 36 个月。家庭奖励:新回引且近五年内毕业的“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返乡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 1000 元标准给予其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 5 年。购房补助:引进并经认定的相关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一类人才等,承诺在三明工作时间不少于 10 年,在三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有不同额度购房补助,但本科应届生通常较难直接符合此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不过部分县区有针对本科应届生的购房补助政策,如沙县区规定在沙县区企业工作并签订 5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35 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且在沙县区缴交社会保险 1 年以上,在沙县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房,按每工作满 1 年补助 5000 元、最高补助总额每人不超过 2 万元。安家补助:一般针对引进的实用型一类及以上、实用型二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安家补助,本科应届生直接符合此条件较少。但沙县区有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沙县区企业工作并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沙县区缴交社会保险 1 年以上,在毕业年度内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每人 2000 元的政策。产业紧缺急需人才补助:2017 年 5 月 15 日之后,企业从市外引进的具有学士学位的紧缺急需产业人才,给予每人每月 500 元的补助(被确认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的减半补助),连续发放三年,但需符合紧缺急需产业人才条件。就业见习补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本科应届生若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可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在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内的本科应届生,若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 2000 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 2 年内本科应届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可享受不超过 1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在三明创业的毕业 5 年内本科应届生(含技校),个人可申请最高 30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银行贷款利率上限为 LPR+50%,财政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逾期的贷款不予贴息。
|
|